房产问答
出租方通知承租方行使优先购买权,通知形式有无要求?
2024-12-26 12:11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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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解答
没有形式要求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只是要求出租方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方,并未明确通知形式,因此通知形式可以灵活多样,如可通过信函、在租赁房屋处张贴告示等形式均可。但无论以什么形式通知,都应当以送达承租方为必要。单纯以登报公告等形式进行通知,而未针对承租方进行通知的,不发生通知的效果。对于出租方而言,应当保留好通知送达的证据。